限期整改通知书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6-12-16 16:52:44 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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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市教〔2016〕371号
限期整改通知书
揭阳潮汕中医药学校:
你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已于2015年5月17日期满,且未能执行我局2015年12月31日发出的《关于对贵校反映的有关问题的复函》和2016年7月19日发出的《关于揭阳潮汕中医药学校要求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回复》的有关要求,整改存在问题,因此你校目前属于无证办学,并且在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,2016年还擅自违规招收新生200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的有关规定,限你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自行改正。待达到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,你校可以向我局补办相关审批手续。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,将责令你校停止办学,因此造成一切法律责任,依法由你校承担。
揭阳市教育局
2016年12月16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